民生乃发展之本,执政之要。去年,省、市继续实施民生工程,社会救助在整个民生工程中占14项,指标项目数量多,任务重,责任大。为此,全市救助部门继续以实施民生工程为契机,努力形成“体系完善、机制健全、管理规范、衔接配套、保障有力”的工作格局,确保救助工作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2014年,全市发放社会救助资金近4亿元,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。

提高城乡低保标准

“一家人每月低保有近500元,对于我一个人需要供养两个小孩来说,还真是起到了不小的作用。”原江发下岗职工刘先生感慨万分。自从他下岗后,因为没有一技之长,只能靠打零工维持生计,每月的收入也仅够解决温饱,两个子女每年读书的费用只能向亲戚朋友借,日子过得十分艰难。当地民政部门了解到他们一家的情况后,向刘先生伸出了援手,把他们一家三口全部纳入了城镇低保,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一家的生活负担。去年,全市像刘先生这样享受低保的对象共有近12万人。

在省、市民生工程任务下达后,我市社救局积极向市政府报告请示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意见,在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,并下发了《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》(萍府字[2014]60号)。通知要求,从2014年7月1日起,萍乡市城乡低保标准全面调整。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50元,月人均补差提高到270元;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40元,月人均补差提高到145元。提标后,全市城乡低保标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元。截至2014年年底,全市有城市低保30811户共61336人,当月人均补差271.3元,比上年增长12.6%,累计发放低保金18171.5万元;有农村低保39625户共58545人,当月人均补差148.6元,比上年增长17%,累计发放低保金9584万元。

清理低保对象万余人

为保障资金专款专用,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健康有序开展,全市开展了为期近5个月的城乡低保清理整治工作。各级民政部门仔细查看低保对象是否准备;低保信息是否全面;低保管理是否到位等内容。坚持全面清理,所有低保对象重新评议认定,重新审批登记;坚持依法依规,依照政策法规进行清理和规范,做到应保尽保、应退尽退、动态管理;坚持公开公平,实施阳光操作,程序公开。去年,全市清理城乡低保对象12241人,其中民政部门清理家庭情况正常好转9561人,同时,与社保局、房管局、车管所清理已领取社保金、拥有两套以上住房、购置车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数分别是2434人、171人、48人,误差率为千分之四。新增低保对象5697人,动态管理率达到15%,超出省级规定5个百分点,严把了进口关,疏通了出口关,确保了人员有进有出。

医疗救助惠及民生

家住上栗县赤山镇的李女士,因病花费医疗费20余万元,巨额的医疗费让原本贫困的家庭无力承担,在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的帮助下,去年已经成功换了骨髓,身体也在慢慢康复,期间,当地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,把她纳入到大病救助的范围,进行医疗救助,有效缓解了他们一家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的看病难问题。去年像李女士这样得到医疗救助的共有8万余人。全市医疗救助“一站式”网络平台结算工作进一步完善,安源区、莲花县、开发区全面运行,其他县区也已开通。截至年底,城市医疗救助27257人次,发放救助资金2077万元,人均住院2051元;农村医疗救助59928人次,发放救助资金3309万元,人均住院救助1943元。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120万元,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。去年7月,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,对我市市本级以及安源区、上栗县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,历时10天顺利结束,审计为我市医疗救助资金配套、规范管理、部门协调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
五保供养标准提高

安源区青山镇敬老院的何奶奶今年已经80多岁了,无儿无女,以前一直独自居住,特别孤独。后来,当地民政考虑到她年纪越来越大,一个人生活不方便,于是把她接进了青山镇敬老院,与老人们一起过着幸福的晚年生活,每天三餐都有现成的热饭热菜吃。老人笑着说:“现在享福啦!天天和老伙伴一起看电视、聊天,有饭吃、有衣穿、看病还不要钱。”

去年,全市敬老院机构建设进一步落实,安源区、湘东区、上栗县敬老院院长和会计工资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水平,莲花县敬老院基础设施改造步伐加快。全市19所敬老院接受捐赠,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、电视机、冰柜。全市五保供养标准继续提供,分散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2640元提高到3120元,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2940元提高到3300元,全年发放五保供养金3334万元,庭院经济收入188万元。